
作者: Rendy Ng
執行摘要:2025年醫務化驗師專業守則更新
2025年12月,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發布了經修訂的《專業守則》(「2025年守則」),取代自2012年4月起生效的版本。是次全面修訂是緊隨於2025年7月25日生效的《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2025年第33號條例)而作出的。是次更新引入了具針對性的修訂,每位註冊醫務化驗師(「化驗師」)及醫務化驗所營運者都必須深入了解,以確保持續的監管合規。
雖然2025年守則並非對基本專業義務的全面重寫,但它在法定框架及跨專業轉介途徑方面引入了影響深遠的變更。本文將深入分析這些主要變更、其法律及政策背景,以及化驗所營運者和化驗師應立即採取的實際合規步驟。
1. 法定名稱更改:《專職醫療業條例》
2025年守則中最普遍的結構性變更,是更新了所有法定參考名稱。原有的《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已正式更名為《專職醫療業條例》(第359章)。此更名反映了香港政府一項明確的政策轉變,旨在提升專職醫療人員的專業地位,並正式認可他們在醫療體系中(特別是在基層醫療發展背景下)日益專業化的角色。
守則的序言及所有附錄已相應更新。附錄I現已收錄由2025年第33號條例修訂的法定條文。這包括《專職醫療業條例》第16(1)條的更新文本,該條文嚴格規定,除非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書,否則已登記人士不得在香港執業。
合規行動建議
所有內部合規文件、僱傭合約、病人同意書及面向公眾的材料(包括招牌及網站)均應進行系統性審查並更新,將「輔助醫療業條例」的引用替換為「專職醫療業條例」。在營運文件中保持準確的法定引用,能向監管機構展現企業擁有穩健的合規文化。
2. 新增轉介途徑:註冊中醫
2025年守則中最重要的營運變更,是正式認可了來自註冊中醫的轉介。在過往的2012年框架下,除非獲得註冊醫生、牙醫或獸醫的轉介,否則化驗師被嚴格禁止進行診斷測試。中醫在歷史上一直被排除在此轉介網絡之外。
2025年守則修訂了第6.3及6.4段,允許化驗師根據註冊中醫的轉介進行測試及接收樣本。然而,這並非一項全面性的授權。守則建立了一個高度結構化的先導框架,受第6部分新增附注(i)中三個嚴格的累積條件所規管。第一,該醫務化驗師必須獲香港中醫醫院授權為其病人提供服務。第二,該名註冊中醫亦必須獲香港中醫醫院授權為其病人提供服務。第三,該醫務化驗師必須正提供獲香港中醫醫院明確授權向該病人提供的服務。
此修訂的政策理由植根於旨在將中醫藥納入香港主流醫療體系的立法改革。它承認了中醫在臨床上有實際需要運用現代診斷技術。於2025年底開始運作的香港中醫醫院,正是此跨專業轉介安排的指定受控試點。
合規行動建議
化驗所營運者必須明白,這三個條件是累積性的,且須嚴格解釋。目前,此轉介途徑僅適用於香港中醫醫院的框架內。私營醫務化驗所不能直接接受在私人診所執業的中醫的轉介,除非符合香港中醫醫院的特定授權要求。在此明確框架外接受中醫轉介的營運者,將面臨因專業失當而受到紀律處分的重大風險。
3. 更新的紀律程序及策略性法律辯護
守則的附錄I及II已大幅更新,以反映2025年第33號條例引入的經修訂紀律及研訊程序。這些附錄收錄了《專職醫療業條例》及《醫務化驗師(登記及紀律程序)規例》的相關法定條文。值得注意的程序更新包括初步調查委員會(PIC)的修訂組成,以及管理委員會在作出命令或拒絕登記申請時的權力修訂。
為何必須及早尋求法律意見
面臨投訴或紀律研訊的化驗師及化驗所營運者必須了解程序框架已有所更新。我們強烈建議在收到管理委員會的投訴後,盡早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立即聘請法律顧問基於以下幾個戰略原因至關重要。首先,及早介入讓法律專業人士能夠根據更新的規例和成文法,建立強大且具連貫性的辯護策略。其次,這能防止答辯人不慎將重點放在對特定指控在法律上並不重要的證據上。第三,沒有法律代表的答辯人往往試圖使用與初步調查委員會實際調查方向不符的理由來解釋或合理化其行為,這可能會無意中損害他們的案件。專業的法律指導可確保對初步調查委員會的回應是聚焦的、法律上穩健的,並且在戰略上與監管框架保持一致,從而在事件升級前將獲得有利結果的機會最大化。
4. 現代化用語及病人數據私隱
2025年守則在多個條文中採用了現代化、性別中立的用語。最明顯的是第6.5段,現已將透過病人樣本獲得的資訊稱為「其專業工作」中所獲得的資訊,使守則與香港當代的立法起草慣例保持一致。
儘管用語有所更新,但關於病人保密的實質義務仍然嚴格。化驗師不得(除非法律要求)故意向任何未獲授權的人士披露透過其專業工作所獲得的資訊。守則明確規定,處理樣本測試結果的披露請求時,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
合規行動建議
鑑於化驗室資訊系統的快速數碼化、電子健康紀錄的整合,以及對雲端平台傳遞報告的依賴,化驗所營運者必須對其數據管治框架進行全面審計。確保實施強大的網絡安全措施已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專業合規的關鍵組成部分。
5. 核心義務的延續:廣告、回佣及監督
雖然2025年的修訂引入了重要的更新,但守則的實質核心仍然保持不變。幾個在歷史上構成大多數紀律程序基礎的義務,將繼續被全面執行。
在化驗所管理方面(第3部分),具專業資格的董事及第一部分註冊醫務化驗師必須繼續對化驗所的運作承擔整體責任。這包括確保對初級員工進行充分監督,以及嚴格執行品質控制措施。
廣告限制(第6.6段)依然嚴格。化驗師只可宣傳特定且獲允許的細節,例如姓名、聯絡資料、認可資格、服務、收費及所需時間。嚴禁發布任何不實、不誠實或損害專業聲譽的廣告。
最後,禁止攤分費用及回佣(第6.8段)仍然是一個高風險的合規領域。提供或接受回佣被嚴格禁止。折扣只有在真正為病人提供並在賬單上清楚記錄的情況下才被允許。化驗所東主必須謹慎構建所有業務發展、營銷及合作協議,以確保它們不違反這些反回佣規定。
結語及後續步驟
2025年《專業守則》代表了香港醫務化驗師監管框架的一次關鍵法律對齊及現代化。在香港中醫醫院先導框架內對中醫轉介的謹慎有限認可,標誌著一項重大的營運發展;而管轄條例的更名則突顯了專職醫療人員地位的提升。
為確保全面合規,化驗所營運者應立即更新所有內部文件,以反映《專職醫療業條例》。同時,必須制定書面接收程序,準確說明可接受中醫轉介的確切條件。此外,營運者應對所有營銷材料、收費結構及數據私隱協議進行全面的合規審計,以符合守則中已更新及維持不變的條文。
如您對2025年《專業守則》有任何疑問,或在合規審查或紀律研訊方面需要策略性的法律協助,請隨時聯絡我們的醫療監管業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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